三兴检测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源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5/14
三兴检测公司字[2014]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源管理的通知 设材科、各项目队: 2014年5月7日国内某无损检测公司在位于南京浦六北路188号中石化五公司院内进行探伤作业,丢失Ir-192放射源一枚。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总工程师参与现场应急处置,事故初步查明系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保管造成,四名相关责任人5月10日14:30刑事拘留,事故定性为重大辐射事故。放射源于5月10日18:05找到并成功回收。 通过该事件回放,在放射源的使用、运输和保管等监管过程严重缺失、作业前后没有过程监测,严重违反放射源使用操作规程。为切实加强我公司放射源使用安全,特重申以下几点要求: 1、放射源的申请购置、运输、使用、储存保管、回收等环节必须有见证资料,按Q/SXZ 01.08-201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办法》完善《放射性同位素跟踪卡》、《γ源使用、保管安全记录》和《放射源现场监测记录表》。 2、放射源现场使用过程中,确保过程监测,出入库、使用前后按规定监测,确保放射源在探伤机内,有过程监测记录,同时要将机器锁死。 3、放射源使用项目队必须配备射线监测设施,包括辐射剂量监测仪、射线剂量报警器、个人剂量计和必要的辐射防护设施。 4、现场放射源严禁外借给其他公司或个人使用,严禁私自借用其他公司放射源用于我公司现场。严格现场放射源备案制度,保证先备案后进场,先注销后撤场。 5、放射源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经环保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不得无证上岗。 6、放射源现场作业必须按射线探伤作业控制区、管理区设置警戒标识或安排专人警戒,严格现场作业票制度,作业前必须清场,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射线作业区域。 7、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实施,操作前要仔细检查输源管有无压扁、损伤,机器驱动机构是否灵活。在操作过程中尽量保持输源管平直,严禁在输源管曲率半径小于500mm的情况下操作,源在送出机器和收回机器的瞬间严禁用力过猛或速度过快造成源鞭脱落。 8、设材科负责放射源的日常管理,建立一源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购置审批表、源出厂合格证、跟踪表、监测记录表、出入库领用保管记录表、异地备案表、回收记录(审批表)等。 以上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传达至各相关人员。如有违反,依事件情况予以严肃处理,直至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放射源现场监测记录表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